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9〕51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落实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将《200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200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据
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操作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现将200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
(一)设区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由中组部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训,共举办2期,学制14天,时间为5月、9月,地点在北京。培训对象为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配合省委组织部协调安排榆林、商洛市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参加第一期,汉中市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参加第二期(省委组织部指导协调,省、市安全监管局联络组织报送)。
(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厅级领导干部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排参加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举办2期,学制14天,时间为5月、9月,地点北京。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排,省局拟派1名人员参加第一期。
(三)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局长专题研究班。举办2期,学制一周,时间分别为5月、7月,地点北京。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分配2名市级、2名县级安全生产监管局长安排,省局协调选派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