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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市腾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市腾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629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柳州市腾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柳经报〔2009〕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柳州市腾龙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柳州市柳北工业园区白露基地购置土地50亩,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设施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新增龙门式数控镗铣床、数显龙门铣床、单动薄板冲压拉伸液压机、闭式双点机械式压力机、数控铣床等设备;形成年产微型汽车汽车后罩壳焊总成、油底壳焊合件等零部件30万台套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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