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长沙市第二批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力度,根据《
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我市第二批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予以公布,并就城市建设中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公布的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必须按《
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管理。凡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需拆除或改建的,必须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市文化局论证并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在申报、公布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
二、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承担建筑保护责任,并与市建委签订《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书》,接受市建委的指导与监督;确无修缮和维护能力的,市人民政府可视情况予以资助,或依法置换历史建筑的产权。保护建筑需要修缮的,修缮方案必须报市建委及相关部门批准。
三、各区政府应加强对各自辖区内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的管理,对不利于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的行为加以制止。
四、凡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改建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长沙市第二批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项目名单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长沙市第二批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项目名单
序号
| 名 称
| 地 点
| 建设年代
| 产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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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清亭、丰乐亭、澄湘亭
| 中山路又一村青少年宫内
| 清代
| 市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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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入胜亭
| 天心公园内
| 1946年
| 天心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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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湘雅医学院外籍教师楼(现湘雅医学院展览馆)
| 湘雅路湘雅医学院内
| 1914年~1916年
| 湘雅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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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原湘雅医学院礼堂(现湘雅医学院社区宣传文化法制中心)
| 湘雅路湘雅医学院内
| 1950年
| 湘雅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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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南大学七舍
| 湖南大学南校区牌楼路中段
| 1948年
| 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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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湖南大学一舍(现湖南大学九舍)
| 湖南大学南校区女生宿舍内
| 1946年
| 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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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湖南大学胜利斋
| 湖南大学南校区内
| 1953年
| 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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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赫石坡原职工疗养院(现湖南师范大学办公建筑)
| 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
| 1952年
| 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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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真耶酥教会堂
| 湘宗街19号
| 1924年
| 市基督教爱国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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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通银行旧址(现省航运公司宿舍)
| 楚湘街204号
| 民国时期
| 省航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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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原三一小学教学楼(现开福区图书院)
| 黄兴北路
| 1915年
| 开福区图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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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省博物馆办公楼
| 东风路3号
| 1957年
| 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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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原省博物馆陈列楼(现省博物馆雕刻陈列楼)
| 东风路3号
| 1965年
| 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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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博物馆陈列大楼西段
| 八一路清水塘
| 1965年
| 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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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原长沙市委办公楼(现工商银行长沙市支行办公楼)
| 五一大道南侧
| 1956年
| 工商银行长沙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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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吴门邮电楼
| 中山路东端
| 1935年
| 省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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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民主新大厦旧址(现市公安局局长办公楼)
| 藩正街
| 1953年
|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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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冶金设计院研究总院办公楼
| 东塘劳动东路33号
| 1965年
| 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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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原水上工人文化宫(现橘洲指挥部办公楼)
| 橘子洲
| 1954年
| 橘洲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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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原外侨红房别墅(现橘子洲派出所办公建筑)
| 橘子洲
| 民国时期
| 岳麓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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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东屯渡大桥
| 远大路东屯渡大桥
| 1958年~1960年
| 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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