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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无偿献血血源组织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无偿献血血源组织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函〔2009〕7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2008年,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广大无偿献血者的积极参与下,长沙市采供血工作先后经受了年初冰冻灾害、汶川大地震和奥运期间急救用血保障的严峻考验,全年无偿献血量再创新高,总采血量近36吨,无偿献血12万人次,分别较上年增长16%和20%,无偿献血率保持100%,长沙市首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为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用血安全,构建和谐长沙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我市医疗用血平均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预计2009年供血40吨以上,需要每天400人次、全年14万人次的健康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才能满足需求。为保障我市临床血液供应,做好2009年度全市无偿献血血源组织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血源组织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献血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的要求,做好本辖区的无偿献血血源组织保障工作。
  二、市政府献血办对无偿献血血源组织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总的要求是:各区、县(市)政府本年度的血源组织任务数不低于近3年的平均完成数,并有所增长。已设立中心储血点的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县的血源组织完成数,要以保障本辖区年度内临床血液供应为原则,实现血源采集与血源需求保持平衡的工作责任目标。
  三、区、县(市)政府的无偿献血血源组织工作继续由市政府献血办下达指导性计划。献血时间主要安排在学生寒暑假期间,确保血源淡季的临床血液供应。具体由市献血办安排采血车到各区、县(市)采血(见附件一)。各区、县(市)献血办应具体负责组织血源,确定采血车停靠地点,并做好与市献血办的联络协调工作。
  四、驻长各大、中专院校及军队(武警)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由市献血办与上述各单位联络安排实施。根据各大、中专院校规模及在校学生人数,每个学期内各大、中专院校(见附件二),应安排1-3次无偿献血;军队(武警)单位的无偿献血重点安排在寒暑假或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具体采血时间,由市献血办提前与各单位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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