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非政府储备用地办理程序第1、5点的规定办理。
(2)供应建设用地。
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手续,国土房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出让预公告。
预公告期间同一地块只有1个意向用地单位的,意向用地单位与国土房管部门以协议出让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有2个或2个以上意向用地单位的,国土房管部门按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受让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办理土地登记和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及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及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项目单位凭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房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程序。
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宾馆、商品住宅、工业、仓储等用地,按有关规定必须通过公开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单位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
用地单位与国土房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2)办理土地登记。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及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3)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4)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和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支付凭证、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房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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