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属省级统筹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前各县区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于7月1日前全部上缴市级财政专户。实施后全市预算内基金结余通过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于次年1月15日前上解到省,超预算形成的基金结余暂留市级。确需动用留存结余基金的,需向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财政部门逐级批准后执行。
  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统一归集、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由省统一按国家规定组织实施。
  三、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预算和基金监督管理
  实行省级统筹后,由省统一编制和实施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下达的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政〔2008〕75号)要求,市对各县区的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缴费申报核定额、基金征缴收入、基金支出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因未完成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指标而造成的基金缺口,由各县区财政弥补解决。超额完成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目标任务的,超额部分不列入下一年度计划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全市实行基金统收统支,各县区基金收入作为市级收入直接缴入市级国库,市级财政部门每月要及时将同级国库中的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国库存款采用月末零余额管理。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的资金直接转入市财政专户二级分户。各县区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市直接发放或委托县区经办机构代为发放。各县区每月将支付结算表上报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向发放机构拨款。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出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从支出户二级分户结算。
  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未经省批准不得动用。做实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分别管理,统筹基金不得占用个人账户基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基金监督机构,加强基金监管,完善基金监督举报制度,逐步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收入、支出和储存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地方税务机关要按照职责做好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要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工会组织、专家和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决策、协调和议事职责,形成政府、社会和舆论相结合的基金监督体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