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由原来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扩大到就地转移创业农民、返乡农民工。各县都要建立担保基金或成立担保机构,年内发放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500万元以上的县,市将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用于补充担保基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年内全市发放贷款企业达到15家以上。全面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提质提速,年内确保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余额突破1亿元。
六、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稳定自主创业6个月以上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补助时需填写《秦皇岛市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对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合伙经营的,可相应提高贷款额度;对经营好、信誉高的创业项目,可给予二次贷款。
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今年我市将分不同行业在企业中认定10家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安排200名毕业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的基本生活补助,补助资金除按现行政策支付外,剩余部分从当地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超出标准部分由毕业生所在见习单位负担。毕业生见习期间应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毕业生见习单位支付。鼓励见习单位择优录取见习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八、市就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各自职责,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并尽早实施。
附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冀政〔2009〕94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