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着力打造“平安市政”扎实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的实施意见
(渝市政委〔2009〕1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委(局、办)、执法局、建委,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作为“五个重庆”建设的“平安重庆”建设于3月底正式启动。至2012年,“平安重庆”建设要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把重庆建设成为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者放心的城市,为落实“314”总体部署,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坚实的社会安全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平安重庆”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和《建设平安重庆重要措施任务分解》(渝委办〔2009〕68号)要求,现就全市市政管理系统打造“平安市政”、推进“平安重庆”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打造“平安市政”、推进“平安重庆”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建设“平安重庆”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而打造“平安市政”是市政管理系统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的重要平台。各级市政管理部门要以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和市委书记薄熙来、市长王鸿举在全市“平安重庆”建设动员部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建设以 “市政设施安全、市政执法安定、市政作业平安”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市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打造“平安市政”、推进“平安重庆”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当作一项非常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打造“平安市政”、推进“平安重庆”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建设平安重庆重要措施任务分解》(渝委办〔2009〕68号)要求,委党组决定这项工作由陈泯副主任挂帅,建立由执法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平安市政”、推进“平安重庆”建设。按市里部署,委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安重庆”的范围,仍按原机制和责任运行。委机关各业务处室对行业的“平安市政”建设要提出要求,加强指导;委属各单位要落实相关责任。各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建设“平安市政”的相关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平安重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