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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加强网吧连锁经营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十四、连锁企业不得指定代理商或业务代理人员参与直营门店的筹建和许可申请工作。连锁企业要分别明确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为落地的县、市业务管理负责人,并将名单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直营门店许可申请材料只能由企业的各地业务负责人向许可受理部门提交。

  十五、网吧连锁企业必须加强对门店的服务和管理,建立与连锁门店的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严格防范门店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管理严格、经营规范、业绩突出、考核成绩优秀的企业,可在核发网吧指标时予以倾斜。

  十六、连锁企业应与直营门店以书面形式签定合同,明确连锁企业对门店进行统一管理及收回门店使用连锁品牌的权利。连锁企业不得向直营门店收取除管理费及经营过程中实际已经产生的投资收益分配以外的任何费用。管理费应分年度收取,不得一次性集中收取。

  十七、连锁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技术管理系统,统一的技术管理软件必须有对其门店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的功能,能远程实现实时查询门店经营现金流情况,并汇总合并所有门店营业日报表。

  连锁企业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制度,采用“连锁企业总部──直营门店”管理模式。直营门店的所有账目并入总部,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由总部统一核算等情况纳入文化部门对企业的年度考核范畴。

  十八、连锁直营门店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与网吧连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致。连锁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连锁直营门店法定代表人应当统一进行相应变更。其余情况下,连锁直营门店不得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十九、连锁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更好地提升企业对门店的管理、服务和支持。连锁企业应建立考核机制,对门店进行考核。

  二十、连锁企业对直营门店除开展常规考核外,每半年要进行一次集中考核,对连续二次集中考核不合格的门店,连锁企业可向当地文化部门申请并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与该门店中止连锁经营合同。该门店可与我省其它网吧连锁企业重新签订直营合同,网吧门店原连锁经营合同中止60日后仍未能与其它连锁企业签订新的连锁直营合同的,文化部门依法撤回该门店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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