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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的批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的批复
(渝教民办〔2009〕9号)


万州区教委:

  你委《关于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达标验收专家组初审意见的报告》(万州教文〔2009〕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渝教民办〔2008〕8号)、《重庆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渝教民办〔2008〕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过重新认定,同意设立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二、学校为全日制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目前办学条件,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规模暂定为1500人;学校举办者:汪蔚虹;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安康路28号;法定代表人:汪蔚虹。

  三、请你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市教委有关管理规定指导学校依法办学,按照学历教育的要求,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投入,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特色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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