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山西省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D
  式中:G(综合下标)——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
  D(达标下标)——达标断面数,个;
  D——考核断面总数,个。
  对结果为不达标的断面,在扣除入境水质影响后进行再评价。即在考核时,考虑入境水质对考核断面的影响,如果上游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超过其规定的目标值,则比较出境断面较入境断面的改善或恶化程度。如果上游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未超过其规定的目标值,则不扣除入境水质的影响。若目标断面上游未设水质目标时,上游出境水质原则上应不低于被考核出境断面水质。
  扣除入境水质影响可参考如下方法:
  如果上游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超过其规定的目标值,则根据物料平衡从目标断面实测污染物的通量中扣除超出部分的通量,再按目标断面的流量折算成浓度值进行考核(在流量小、流经路程短的情况下,暂不考虑自然降解因素)。扣除方法见公式1— 3。如果扣除上游影响后,出现目标断面调整浓度小于或等于零时,则以该断面的目标浓度参加考核。如果上游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未超过其规定的目标值,则不扣除入境水质的影响,见1— 3’。
                      n
                      ∑(C(i下标)-C(io下标))Q(i下标)
                     i=1
  C(调整浓度下标)=C(实测浓度下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3)
                            Q(实测流量下标)

  当C(i下标)-C(io下标)≤0时,C(调整浓度下标)=C(实测浓度下标)  (1— 3’)
  C(调整浓度下标)——考核断面该项污染指标扣除上游超标影响后的浓度值(mg/L);
  C(实测浓度下标)——考核断面该项污染指标实际监测结果(mg/L);
  C(i下标)——第i条支流断面该项污染指标实际监测结果(mg/L);
  C(io下标)——第i条支流断面该项污染指标目标浓度(mg/L);
  Q(i下标)——第i条支流断面流量(m(3上标)/s);
  Q(实测流量下标)——下游目标断面流量(m(3上标)/s)。
  (二)计分方式
  考核断面水质目标综合达标率计分70分。考核断面见附表一。
  考核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或COD),计算公式为:
  S(q下标)=G(综合下标)×70  (1— 4)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