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汉语委关于公布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等11所学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检查结果的通知
(内教语字〔2009〕7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汉语委,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发展,2009年5月20日至6月5日,自治区教育厅、汉语委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等11所高校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优秀单位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