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琼建设函[2009]134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和安全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中反映出来的深基坑质量安全问题的经验教训,确保建筑工程及周边建筑物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的深基坑支护工程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管理的通知》(琼建设[2003]27号)等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检查项目范围
基坑开挖深度5米(含5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本次专项检查范围:
(一)已完成设计、专项审查的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尚未开工的;
(二)目前正在进行基坑支护开挖、边坡支护施工的;
三、检查内容
(一)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
(二)基坑支护方案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经专项评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三)基坑边坡支护设计文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是否安全合理,有无对周边的建筑无产生质量安全影响。
四、检查时间安排
7月14日至8月14日,各市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对本辖区符合条件的深基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各有关设计单位对已承担的深基坑设计项目进行全面自查。
8月22日至8月30日,我厅将根据各市县的自查结果进行专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