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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范围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范围的通知
(鄂办文〔2009〕40号)


有关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大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改革试验力度、扩大试验范围,推进仙洪试验区向纵深发展,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仙桃市杨林尾镇、郭河镇,洪湖市府场镇、螺山镇,监利县白螺镇、柘木乡、桥市镇、棋盘乡、汴河镇等9乡镇纳入仙洪试验区范围,按照省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的部署,统一规划,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省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对口联系新增的9个乡镇安排如下:

  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仙桃市杨林尾镇;

  省农业厅、省文化厅:仙桃市郭河镇;

  省水利厅、省建设厅:洪湖市螺山镇;

  省经委、省科技厅:洪湖市府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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