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思路。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城市副中心、中心镇为重要载体和骨干,推进城区商品市场体系向农村延伸;坚持规划先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策引导、多元投资的原则,重点加强信息化、规模化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交易和流通方式,大力培育现代流通主体,建立和完善涉农产品生产流通运行监测体系。
二、编制实施城乡市场体系发展规划
(一)编制城乡市场体系发展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从全市市域层面全面开展市场设施总量、布局结构和市场需求、种类的调查,立足于促进城乡市场体系互动、互补,制定城乡市场体系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批发市场布局规划及市场和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区(县级市)要根据市的总体规划和批发市场布局、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制定和完善本区域内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二)加强专项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衔接。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场体系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落实市场体系发展空间。加强城乡市场体系相关规划的审查审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一)重点建设信息化、规模化大型农副产品展贸市场。近中期要以现有存量的蔬果、粮油、花卉、生猪、水产和三鸟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着力推动全市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整合提升和发展。鼓励、引导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引入网络交易、仓单经营、电子拍卖等营销方式;加强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场门户网站、信息显示系统、电子触摸屏诚信查询等系统;建立综合农产品展销展示厅,发展会展经济;加强仓储、停车、运输、金融、通讯、住宿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产业联动功能,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建立农产品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农产品采购和物流中心,形成农产品进入城市市场的快捷流通渠道;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农产品期货品种。到2015年,全市主要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基本实现由传统现场、现金、现货市场向现代展贸市场转变,初步建成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化水平的集农副产品展贸交易、采购中心、结算中心、价格形成中心、行业信息发布中心和行业信用中心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农副产品展贸中心。
(二)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创新建设发展“广州市中央大厨房”项目,建设“肉类、三鸟、蔬果、粮油、餐饮辅料、食品生产、国际大型消费品物流中心”等七个加工分装配送组团基地。根据广州的交通线路和网点分布,规划建设若干个城市物流配送基地,加快连锁零售业物流和生鲜食品行业冷链物流的发展,构建农副产品的超市配送网络、餐饮业的产销一体化配送网络、冷链安全配送网络、电子交易的商品配送网络等主副食品配送网络,建立供应广州、辐射大珠三角、影响全国的农产品配送系统。开辟“绿色通道”,对连锁零售业物流和鲜活农产品物流的配送车辆给予市区营运、停靠便利。
(三)创新发展农产品零售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配送农产品,探索和推广“超市+基地”、“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市+批发市场”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发展名优农产品专营店,实行连锁经营。对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设的农产品连锁经营店,经审批后可由总部(总店)统一缴纳增值税;开设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产品连锁经营店,由总部(总店)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联合投售的自产农产品,可以按批次填写收购发票,在身份证号码栏可只填写主要投售人身份证号码,同时附上购货清单,清单内容包括销货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和金额等。
(四)积极发展农村产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已形成一定规模、有“一村一品”及专业化生产基础的行政村,加大力度扶持建立村级产地批发市场。对人口相对集中、有集贸需求的行政村,扶持建设场所相对固定的大厅式农贸市场,完善场地、道路、水电、垃圾处理等必要设施,以满足村民销售农产品和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需要;依托农贸市场建立特色农产品采购中心
(五)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用地和经营用水、用电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对于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的批发市场(场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以土地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完善有关用地手续。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9〕11号)的精神,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基本实现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与工业用水同价。
四、加强农村日用消费品市场体系建设
(一)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农家店建设。按照“巩固、优化、提升”的要求,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建立农家店质量“回头看”制度和退出机制,推进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提升农家店经营管理水平。继续抓好双向流通工作,继续推进“一网多用”,增强农家店自我发展能力。大力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高商品配送效率和网络运营效率,对其到农村设立收购农副产品的网点,符合商业建设资金扶持条件的项目,可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申请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