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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琼土环资储字〔2009〕1号)


各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9号)的要求,我厅对全省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一年来,各市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统一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我厅于2008年4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琼土环资储字[2008]25号),要求各市、县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组织巡查检查,切实落实防灾各项措施。同时,要做好群测群防工作,确定防灾责任人,及时排除隐患,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本市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二)2008年5月,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了儋州、白沙、东方、昌江、琼中、乐东、五指山、保亭、文昌、定安、澄迈等11个市、县。实地检查了琼中和平乡什联村崩塌,五指山市琼州大学滑坡(3个点)、冲山镇什温村滑坡、畅好乡番贺村委会什托二村崩塌,保亭县响水镇南春经济场滑坡,昌江县王下乡钱铁村委会番丁村滑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提出了对地质灾害点的预防、监测和治理措施。从检查的情况看,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全部确定了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落实了联系电话,明确了监测上报制度,确保汛期灾情和险情报告通讯畅通。

  (三)各市、县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很重视,特别是儋州、白沙、东方、昌江、琼中、乐东、五指山、保亭、文昌、定安、澄迈等11个市、县局,能够按照我厅通知的要求,汛前完成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完成了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主要突出以下内容:提出了防灾重点乡、镇;成立领导机构,并有民政、“三防”、医院、公安、部队、防灾重点乡、镇领导等人员参加;成立了救灾抢险队;制定了灾情速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设专人负责及专用电话;提出了重点防灾区域及防灾措施;组织乡镇安排专人对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布置防灾宣传工作等。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提出了预防重点、措施和应急保障。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了地质灾害警示标志牌,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分发到有关乡镇和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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