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09]70号文支持配合人民法院解决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豫政办[2009]70号文支持配合人民法院解决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的通知
(漯政办[2009]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配合人民法院解决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09〕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积极配合,努力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从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维护党和政府的信誉、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解决政府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妥善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分清情况,明确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确定一个牵头部门或科室,摸清本地、本部门政府机关及主管的公益事业单位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情况,制定措施,协助人民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各县区、各部门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或科室名单于5月2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