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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1、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表“双保”行动的评论文章、解读文章以及领导的署名文章,深入阐述开展“双保”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各阶段的工作要求。
  2、各市县要将“双保”行动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在有关报刊、网络媒体上进行公布。
  3、在“双保”行动的启动阶段,通过海南广播电视台和各市县电视台,宣传报道我省“双保”行动的工作情况。
  4、各市县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重点路段或户外媒体上适当设置“双保”行动的宣传广告牌。
  (二)调研宣传阶段(5月10日至6月30日)
  宣传重点:要准确把握“双保”行动宣传主线,围绕坚
  决落实扩大内需用地政策、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等,深入报道各地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的好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强正面引导;同时,要注意土地违法违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公开报道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宣传形式:
  1、组织有关主流媒体(网络),对各地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的好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进行跟踪报道。
  2、做好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对定安县开展的例行督察工作的宣传。
  3、对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对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
  4、组织有关主流媒体(网络),对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公开报道。
  5、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省级调研组在深入各地开展“双保”行动调研活动时,做好跟踪采访和报道。
  6、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大力营造“双保”行动的宣传氛围。
  (三)督察推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宣传重点:宣传“双保”行动的督察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对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宣传形式:
  1、继续组织有关主流媒体(网络)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2、组织有关主流媒体(网络)对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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