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振兴批发商业集聚幅射能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信息集散、价格形成、引导生产等方面的作用,使批发市场成为天水商贸业的重要增长点,以促进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甘谷冀城商场、秦安小商品市场、秦州瀛池果菜批发市场、武山洛门蔬菜批发市场、麦积东部果品蔬菜批发市场等现有批发市场采取改造、整合、迁移的方式进行布局优化和改造升级。鼓励批发市场群内的同类市场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把受用地、交通等因素制约,但有较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批发市场迁移到城市外围交通便利区,重点建设一批粮食、果蔬、中药材、水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
第八条 发展商贸服务业新型业态。进一步提升天水零售商业实力与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区都市型购物中心和大型超市建设,优先发展大型百货店,鼓励发展专业店、专卖店。在中心商业区,要推动特色商业街建设,扶持“老字号”的创新发展,对传统百货店加强改造升级和功能更新。在区域商业中心,着重发展具有现代商业气息的专业店和专卖店,突出品牌经营,发展品牌和特色消费。进一步发展以连锁经营为主的营销方式,重点发展以经营生活日用品和副食品为主的连锁便民店、连锁超市、连锁专业店和服务业连锁店。
第九条 不断增强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实施“5强20户”工程,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利用5年时间,培育5户销售过5亿元,20户年销售过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从鼓励开办、方便注册的角度出发,简化设立审批程序,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联合、合作、连锁等方式,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服务品牌、多元投资主体的优势中小流通企业。
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消费流通体系。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建设改造覆盖面,2009年、2010年再新建和改造一批农家店,保证质量,建设一户,成功一户;每个县区建设2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不断加大商品配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服务功能。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在重点销区和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贸综合市场和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和检测系统改造与建设,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继续实施县乡集贸市场“退市还路”工程项目,积极引导马路市场、街边市场向“方块”市场转移,力争2至3年内在一些重要交通枢纽、重点乡镇和繁华生活区基本解决占路为市、交通堵塞、交易混乱的问题,方便消费者购买,扩大农产品流通规模,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工程。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扩大农民家电产品消费。认真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结合我市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健全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利用农产品销售网络平台,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