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轻工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快发展饲料加工业。大力发展常规饲料;积极发展无动物性蛋白饲料、无抗生素发酵饲料以及特种动物饲料,培育2-3家饲料加工骨干企业。

  (二)加快医药保健产业品牌化发展。加快提高天然活性物质或成份的提取、纯化以及质量控制水平与能力,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研发,大力开发充分体现资源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效药和保健品;鼓励支持企业强化品牌意识,通过联合做精、做强、做大,完善和壮大“种植-半成品加工-GMP生产-品牌销售”产业链,建成全国重要的绿色中藏医药种植基地、特色产品生产和研发基地。到2011年,医药保健品行业销售收入力争达到20亿元;培育5户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

  (三)加快民族特色手工业发展。通过强化产品创新、装备更新、工艺革新、品牌销售等关键环节,提升昆仑玉、热贡艺术和民族传统手工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扩大家具、编织、剪纸、奇石、骨制品、艺术石、藏刀等民族手工艺品和法器、雕像、面具、念珠、转经筒等宗教用品以及旅游纪念品的产业规模和市场知名度,完善“专业设计-个体加工-企业品牌化销售”为一体的产业格局。工艺美术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

  三、产业布局

  西宁地区重点发展中藏药和营养保健品、民族服装服饰加工;把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集市场前沿调查、研发设计、新技术应用、高标准生产、品牌营销为一体的特色轻工业发展基地;海东地区重点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环湖地区(海南、海北)和青南地区(黄南、玉树、果洛),重点发展民族用品、旅游纪念品等生态产业。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原料基地建设,保障可持续发展。以“立足特色、建设基地、优化品质、提高效益”为重点,积极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加强标准化畜牧业养殖小区建设,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牧业,扩大无公害绿色产品生产规模,为加快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原料保障。以资产、品牌为纽带,鼓励和引导种植(养殖)业与加工业相互参股,灵活运用优惠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有效增加农产品收储资金总量。

  (二)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积极培育多形式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方式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通过银行信贷、引进民营资本、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板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引进国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大企业来青投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