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具有比较优势的食品、纺织、化工、生物资源开发、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农特产品加工、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市内行业龙头企业。
3.经营行为规范,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统计报表无虚报记载,被纳入中小企业金融培育优先。
4.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被评为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优先。
5.环境保护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6.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管理团队素质较好。
7.近3年内有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设想和计划安排。
(二)债券融资辅导重点企业申报程序
债券融资辅导重点企业培育由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和市发改委、经委、金融办共同确定,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填报《遂宁市拟发行债券融资企业基本情况表》,由企业所在地发改委汇总备案,审查形式要件符合规定的,报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和市发改委、经委、金融办筛选确定。被确认为债券融资辅导重点企业的,可享受债券融资辅导的相关扶持政策。
三、债券融资辅导工作主要内容
(一)企业债券融资辅导计划
辅导机构对企业进行债券融资辅导,应当由企业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牵头组成债券融资辅导团进行,债券融资辅导团应当与企业共同制定辅导计划。辅导计划应当包括各阶段计划、月计划及其辅导的目的、内容、方式、要求和考核标准等。
辅导计划应当报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和市发改委、经委、金融办备案。修改辅导计划或者未能按辅导计划进行辅导的,也应当向前述机构备案。
(二)企业债券融资辅导内容
1.对企业有关人员(包括企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财务主管或拟在新一届董事会中担任上述职务的高级管理人选)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范运作和债券融资知识。
2.辅导企业建立切实履行诚信义务的办法。
3.辅导企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披露信息。
4.辅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及内部稽核制度),保证企业建立起有效的运行机制。
5.辅导企业规划募集资金的运用。
6.辅导企业制定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特别关注支付融资券本息的现金流状况。
7.其他有关需要辅导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