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1、农产品生产环节整治。加强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大对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饲料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贯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水利农机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加强食品标准化工作,加快食品质量安全(QS)认证步伐。坚决打击生产过程中滥用乱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
牵头单位:广元质监局。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
3、食品进出口环节整治。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完整的质量档案,并对原料基地、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坚持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追溯和召回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风险分析制度,实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牵头单位: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水利农机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
4、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要把市场准入关,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行为。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实施“四制两查一承诺”制度,完善食品进货销售台帐,特别要重点整顿农村市场、灾区临时市场和售假问题突出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