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广元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局,强化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工业企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四个机制”、实现“四个持续好转”。即: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实现食品监管网络建设持续好转;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机制,加强诚信建设,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实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控及有序处置的持续好转;完善督查机制,加强效能建设,实现责任落实、监管到位的持续好转。
二、工作安排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重点产品:乳制品、卤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糕点、蔬菜、水果、食用油、面粉、大米、鲜肉、饮料、桶装水、腌腊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等。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旅游景点、学校。
重点场所: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小作坊、小食店、农家乐、灾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旅游定点接待宾馆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