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区公共交通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9〕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城区公共交通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广元市城区公共交通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区公交及客运市场整顿有关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
安全生产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气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城市公交安全监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城市公交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公交车辆安全隐患,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乘客的防护自救能力,杜绝城市公交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广元市城区公交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张康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田刚富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杨正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任德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云刚 市规划和建设局工会主席
陈跃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 甫 广元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马放之 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覃 勋 市运管处处长
郑 云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肖 舰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成员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织开展对公交车辆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