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信息统一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并注明信息提供单位。
(五)市场监测监管。畜牧食品部门负责加强饲料安全和动物防疫监管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机制;按照《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疫情;负责“母猪工程”和优质能繁母猪换种工作,同时负责调控预案一级响应机制启动后实施对能繁母猪的临时饲养补贴。商务部门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会同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畜牧食品局、农发行广元市分行等部门建立市级政府冻猪肉储备制度,制定市级冻猪肉储备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市级冻猪肉储备。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调控预案响应机制启动后政府冻猪肉储备的财政贴息资金和能繁母猪临时饲养补贴资金。畜牧食品、商务、质监、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猪肉检疫和检验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流入市场。商务、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价格部门加强生猪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并会同财政部门清理整顿在生猪饲养、运输、屠宰和猪肉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不合理税费。
(六)产销衔接。一是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政府之间建立产销合作机制。主销区应当和主产区签订长期、稳定的生猪购销协议,鼓励主销区在主产区建立养殖基地。二是政府鼓励养殖户(场)和肉制品加工企业之间建立产销合作机制。养殖户(场)和屠宰加工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大型批发市场、超市之间应当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鼓励发展生猪订单生产,各地应当对采取订单方式采购的加工企业实行必要的扶持政策。
七、附则
(一)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由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修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附件:
广元市生猪市场调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华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 菲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邹 瑾 市政府副市长
吴连奇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文鹤 市物价局局长
李文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