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物价局市畜牧食品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广元市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的通知


  (三)二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通过财政贴息、农发行贷款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食品局、农发行广元市分行等部门增加市级政府冻猪肉储备,按城市城镇人口每人每天消费2两和不低于10天的消费量增加冻猪肉储备,鼓励县级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或增加冻猪肉储备。着手做好实施一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一级响应

  1、增加储备。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由市商务局会同物价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畜牧食品局、农发行广元市分行等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增加冻猪肉储备,全市冻猪肉储备和大型企业商业储备达到5000-10000吨,具体数量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2、保护能繁母猪。当猪粮比价低于5∶1时,按照每换种一头二杂(PIC)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所需饲养补贴资金由县财政自行解决。其余县(区)所需饲养补贴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负担50%。

  3、开拓市场。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做好与省上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协助市内生猪(肉)生产经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五)其他异常情况

  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时,由市物价局牵头,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

  六、配套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主管价格和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发行广元市分行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元市生猪市场调控应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组织协调。建立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发行广元市分行等部门参加的生猪市场调控应急会商协调机制,按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各项日常工作,并按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政策。

  (三)会商机制。当生猪比价低于盈亏平衡点时,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适时会商,密切关注实施本实施细则设定的预警指标变动情况。根据需要报市政府批准后,分别启动三级响应、二级响应或一级响应。当生猪市场出现其他异常波动时,及时会商,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