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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府函〔2009〕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部署,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联防联控

  5月11日,市政府成立了赵爱武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广电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市应急办、市红十字会、广元火车站、市机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局长康全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要加强领导,尽快建立以卫生、应急、公安、经委、交通、外事、畜牧、机场、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监等部门参加的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明确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沟通,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强对应对准备工作和防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改正。

  二、加强疫情监测,严防疫情扩散

  各级卫生部门要全面加强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发病情况。机场要同步启动红外体温监测,车站、码头等重点地区要加大监测力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本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报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现场处置和分析研判。

  三、加强预检分诊,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一是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二是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负责制;三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消毒隔离措施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定点医院要成立甲型H1N1流感诊疗专家组,负责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诊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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