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鄂办发〔2009〕35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6月11日
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北,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8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将组织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为保证“百人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百人计划”的基本目标:
用5-10年左右时间,重点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物流业等领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验室、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引进200名左右我省紧缺的高层次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其中创业人才不低于50%),为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从2009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先期重点引进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第三条 实施“百人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按需引进。“百人计划”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引进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我省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对于湖北省所急需的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领军人才,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成熟一个、引进一个。
(二)以人为本,发挥作用。依托我省重点发展领域,为引进的海外人才搭建事业平台,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帮助引进的海外人才干成事、干大事,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