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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大力培养信用专业人才。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要求,对信用服务从业人员实施资质认证。大力开展信用管理职业教育,面向社会培养各级信用专业人才,重点解决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信用人才不足问题。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培养高层次信用专业人才。

  (四)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一是各地方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要对信用报告,信用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制度性安排,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财政支持、项目审批、 土地出让、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交易、合资合作、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干部、公务员管理等领域都要依法查询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二是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商品采购、产品销售、签订合同、项目承包、对外投资合作、招投标等商业活动及高管人员招聘中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三是加快推行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担保、贷款一体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加大信用工作宣传教育力度。要把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摆在信用建设的重要位置,组织开展诚信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基础知识普及活动,大力推动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的创评活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努力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信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信用工作的宣传,弘扬诚信正气,增强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形成有效的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

  (六)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整理、征集、传送、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征集使用,确保“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所征集的信息在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又能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制度。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要按照《信用信息目录》确定的内容和人民银行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接口规范要求及时向“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提交相关信用信息,并负责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收集、整合、提交和及时更新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市目督办要对工作实施进展及时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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