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测评对象有关测评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效能办字〔2009〕16号)的部署和要求,省直39个部门和单位的102个处(室)或二级单位作为省级测评对象,参加全省“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为做好省级测评对象的测评工作,确保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测评对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如何提升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制定具体举措,作出具体承诺,同时将工作职能、服务内容和对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一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测评对象公开承诺书于5月25日前报省效能办,同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省效能办专用邮箱。
二、省效能办将在“江西机关效能建设网页”设置“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专栏,将省级测评对象的公开承诺书予以公开,以便组织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