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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件
相关单位协税护税工作职责

  财政局:负责提供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财政审核、审批、改制进程等相关信息;对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的监督检查情况;财政直接支付的有关信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等情况。

  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情况以及行业、产业、区域税收情况等征收信息;及时反馈新增企业的税收级次、税款库别等涉税信息;对市税源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信息的处理、执行情况进行反馈;依照税收属地管理原则,会同财政部门协调处理本市各县区之间的征管关系和税收分成工作等。

  人民银行:负责提供金库报表(包括三县七区)电子数据;配合税务部门协调各金融机构开展个体户银行帐户扣税和以税库银联网为主要入库方式的网上报税工作,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申报缴税方式;逐步增加税库银联网系统上线业务量等。

  发改委:负责提供省“861”、市“1346”等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进度、投资建设项目立项;每年年初提供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

  招商局:负责提供招商引资企业和重点项目等情况。

  统计局:负责提供近期社会经济综合信息,统计信息以及地区生产总值完成情况;规模以上企业分户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信息。

  房产局:负责提供预售证发放、可售房产总面积、可售房产的销售情况(细化到项目)、房屋权属登记、已备案登记房屋租赁等情况。

  工商局:负责提供工商经营业户开业、变更、注销、吊销登记(其中应单列外资企业开业、变更、注销、吊销的情况)等情况;在受理业户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申请注销工商登记时,协助查询申请人的税务登记注销情况并通知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时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情况;对税务部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的予以配合;负责对税源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部门单位提交的漏登漏管企业加强监管,限期履行注册登记手续等;对办理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质监局: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信息。

  国土局:负责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变更情况,土地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收回及土地批租信息;土地供应计划、土地使用证和采矿许可证发放情况;在合肥市纳税应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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