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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集中清查。全市公安机关要统一行动,组织治安、法制、督察、消防、派出所等警种,分别集中10天时间,开展代号为“平安中原”的消防安全清查整治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每次行动,各级公安机关至少要组织两次多警种联合参与的夜间清查。

  1、“平安中原”1号行动:7月20日至29日,重点整治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季节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平安中原”2号行动:8月17日至26日,对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的小餐馆、小旅店、小网吧、小洗浴、小维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娱乐、小集贸市场、小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彻底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3、“平安中原”3号行动:9月21日至30日,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的方法,严惩堵塞通道、锁闭出口、超员营业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四)强化督查。市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纳入政务督察内容,组织有关部门适时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各行业、系统内部要结合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督查、互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下发督办通知书(样式附后),并跟踪督促整改。

  七、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刘国连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其凯、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祥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平亮、市消防支队政委李全锋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杨晋显负责协调全市百日清查整治行动开展。各地也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组织。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力督导,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推动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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