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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以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力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六项攻坚目标:

  1、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火灾隐患整治效果明显,全市3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7月中旬全部销案;

  3、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8月底前全部消除;

  4、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七个一、七个确保”目标基本实现;

  5、重点防控工作强力推进,1家超大型商(市)场、10家较大型公共娱乐场所、80家示范单位消防安全基本达标,3个大型市场、仓库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10月1日前全部完成;

  6、基础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全市40%的乡镇街道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3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全部完成,130块消防宣传橱窗建设任务10月1日前全部完成。

  四、工作重点

  (一)集中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各地要以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车站、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和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九小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适时组织集中清查、夜查,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二)着力巩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成果。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后,各地要立即开展“回头看”工作,对专项整治期间遗留火灾隐患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国家四部局验收提出的问题实施重点督办,确保8月底前全部消除。

  (三)继续深化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各地要进一步加大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紧紧围绕整治目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逐一明确督促整改人员,实施责任捆绑、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坚持整治隐患与机制建设并重,制定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着力破解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防控难题,努力实施“七个一、七个百分百”的整治目标。

  (四)深入推进重点防控工作。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单位,严格用火用电控制,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控场所留宿人员,严查可燃易燃装修,严抓设备维护保养,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力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大型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示范单位,达到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在全社会推开。加快大型市场、仓库专职消防队建设进度,力争全部完成建队任务,达到有不少于1辆消防车、有不少于6名专职队员、有固定的执勤场所、有可靠的经费保障的“四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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