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09]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
全市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政府统一部署,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做好建国60周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围绕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火灾总量尤其是亡人火灾数量保持在较低水平的“一高一低”目标,动员和发动社会一切力量,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消防安全百日清查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临战攻坚阶段(7月16日至9月10日)。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攻坚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三)决战决胜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对前期工作进行分析、梳理,紧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加强监护,死看硬守。全力以赴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三、攻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