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快速发展的需要,完善境外收购和竞标项目管理,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作出规定。现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9]1479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企业在境外收购和竞标的项目,各市发改委或省直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导项目单位按核准权限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报告工作。
二、项目单位在收到确认函之前,不得开展实质性工作。即境外收购项目,不得对外签署约束性协议、提出约束性报价;境外竞标项目不得对外正式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