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责任
在整顿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顿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将整治任务逐级落实到各县、乡(街道)、村及相关部门,分片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心系百姓,顾全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引导企业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全市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加大查处力度
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对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典型案件,有关部门要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或认定意见。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
(四)加强信息沟通
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整顿领导小组要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检查和检测情况向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从2009年7月10日起,信息报送实行专人专报,普通信息一月一报,重大信息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整顿小组要开展对各地集中整顿情况的指导检查和全面评估,定期向市整顿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结束之前,向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
(五)加强监督检查
在食品安全整顿过程中,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整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地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及各部门要合理安排督查和评估活动。
(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要以此次整顿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民团体、学校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成效和整顿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市政府新闻办要加强对新闻舆论的引导,适时组织开展整顿工作专题报道活动。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要积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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