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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附表二:
  2008年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览表

地块编号镇(村)名地类面积(公顷)面积(亩)补偿标准  (万元/亩)各村补偿费用(万元)
2008/12/1新罗区东宝山农场旱地0.3655.48 3.5102.7056
园地1.325319.88 2.8
林地1.858727.88 1
2008/12/2新罗区东宝山农场菜地0.1261.89 8.820.9340
林地0.28684.30 1
2008/12/3新罗区东宝山农场林地0.858512.88 112.8775
2008/12/4龙门谢洋林地0.10011.50 0.87.9512
未利用地0.913.50 0.5
2008/12/5新罗区东宝山农场园地1.250918.76 2.852.5378
2008/12/6龙门谢洋旱地0.05360.80 3.299.7809
林地3.553953.31 0.8
其它农用地0.17912.69 0.8
新罗区林业局园地1.343920.16 2.6
2008/12/7东城东宫下林地0.96514.48 114.4750
合  计13.1668197.50  311.2620
  备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补偿标准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05]311号)规定标准补偿,以上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包干补偿标准。其它农用地参照非经济林补偿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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