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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09〕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大中专学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33号)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将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就我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2、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络作用,依托全市各级劳动、人事、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等,鼓励成功创业人士的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宣传力度。要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树立创业典型。在全市倡导“创业光荣、创业致富、创业改变人生”的理念,营造勇于创业、扶持创业和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从今年开始,每年至少对2000人进行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培训结业率达90%以上,经培训后的成功创业和雇佣就业达到1500人以上,实现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3、工作重点: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等创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市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有大幅增加,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促进就业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愿意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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