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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家门中心渔港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家门中心渔港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147号)


省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发改委:
  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报送沈家门中心渔港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海渔规〔2009〕8号)和舟山市发改委《关于要求审批舟山市沈家门中心渔港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舟发改农经〔2009〕3号)均悉。经委托评估和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舟山市沈家门中心渔港二期工程。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沈家门中心渔港地理位置优越,自然条件良好,是渔船十分理想的锚泊、补给、卸货、避风场所。渔汛期间,来自沿海省市近万艘渔船来此避风、售货、补给。经过多年建设,港区各项渔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当地渔业经济的发展。随着渔业结构的调整及“小岛迁、大岛建”战略的实施,舟山小岛渔民向沈家门城区迁移,渔船向沈家门中心渔港集聚,导致渔港拥挤不堪。加上渔汛季节,港区内船只众多,渔船卸货、补网及生产、生活物资补给成为一大难题。港区规模已远远不能满足渔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渔港基础设施,提高货物装卸能力,提升渔港综合服务功能,建设沈家门中心渔港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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