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舟山金塘岛互通至大浦口疏港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123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舟山金塘岛互通至大浦口疏港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73号)及舟山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舟山金塘岛是宁波-舟山港重要的集装箱港区,为两港口的合作项目,目前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已经国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对完善金塘港区的集疏运网络,促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改善岛上居民的交通条件,完善舟山公路网络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于沥港互通,沿铁山西侧山坡布线,过馒头山,穿坟山后至猴沙湾,路线向南与沥大线平交,经木岙港区、穿燕子窝岗墩至大浦口港区,主线全长约8.8公里。金塘连接线长约6公里。同步建设双礁支线长约1.1公里。建设里程约15.9公里,大中桥约2200米/10座,隧道约2160米/3座。
项目主线和金塘连接线按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隧道单洞净宽10.25米,净高5.0米。双礁支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12米。隧道净宽11.0米,净高5.0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8.35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约2.5亿元,其余资金由舟山市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舟山市交通委员会。
四、其他
该项目的建设对提高道路的标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的措施。
在初步设计阶段对路线方案平纵选线、桥梁、隧道结构物和软基处理等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优化比选,以降低工程实施难度和投资。做好与舟山连岛工程、金塘大埔口集装箱码头工程方案衔接,确保与金塘大埔口集装箱码头同步建成。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