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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7省道平阳县水头至萧江段复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7省道平阳县水头至萧江段复线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122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57省道平阳县水头至萧江段复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09〕8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平阳县水头至萧江公路连接平阳县水头镇和萧江镇,向西连接文成至平阳公路。随着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公路已难以适应发展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温州市公路网络,提高57省道的整体通行能力,改善区域内的交通状况,促进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为平阳水头镇,与文成至平阳公路相接,经麻园、南湖乡、渔塘、麻步,终点为萧江,与104国道相接,路线长约17公里,其中隧道长约940米/2座。同步建设水头至詹家埠接线,长约5公里,项目路线全长约22公里。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12米,其中行车道宽2×3.7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隧道净宽11.0米,净高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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