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樟潭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346号)
衢州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衢州市衢江区樟潭防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衢市发改〔2008〕182号)收悉。现将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任务为防洪治涝,防洪保护面积为12.07k㎡。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11.65km;新建排涝渠3条,总长6.05km,总排水流量为90立方米/s;新建排涝闸及排涝泵站各3座,泵站总排水流量为36.85立方米/s;并对衢江樟潭河段实施切滩疏浚等。新增工程永久征地255亩。施工总工期4.7年。
本工程防洪堤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排除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产生的洪水。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防洪堤、排涝渠、泵站及穿堤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二、按2008年10月的价格估算,工程静态总投资2.49亿元,所需资金由衢州市衢江区政府自筹解决,并申请中央和省投资补助。
三、衢州市衢江区衢江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要按照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