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白沙至头门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185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台州中心港区(临海)疏港公路一期白沙至头门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151号)及台州市发改委台发改交通〔2009〕10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台州中心港区(临海头门港)是台州港规划的重要港区,港区码头建设已经展开,台州中心港区后方临港工业基地围垦项目已经实施。该项目作为台州中心港区重要集疏运通道,对港区开发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保证作用,也为临海东部临港工业区提供对外联络道,同时该项目建设对完善台州东部区域公路网布局,加快我省港航强省建设,也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临海白沙,与临海东海大道相接,经大竹山岛,终点为头门岛,路线全长约14.9公里。其中海上大桥长约5600米/2座。
工程采用原交通部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其中起点至麂晴山段约3.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24.5米,麂晴山至终点段约11.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约3.3亿元,其余资金由临海市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台州港临海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四、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充分发挥水运交通运输作用,优化交通运输方式,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要完善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的措施;要做好全线特别是海涂、软基、桥梁结构物的水文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深化桥梁配跨方案比选,择优选择软基处理方案。对滩涂上建设路堤先期进行试验段研究,确保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