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188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163号)及丽水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景宁县交见圩至叶村公路是该县通往龙泉市的主要公路,也是景宁通往著名风景区凤阳山最便捷的通道。现有公路等级低,路窄、弯急、坡陡,抗灾、通行能力差,且部分穿镇路段混合交通严重。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公路网络,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促进欠发达地区奔小康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路线起点位于景宁县交见圩,经鸬鹚、茶亭、黄垟口、底洋、新村、英川、叶坪头、湖后,终点位于景宁与龙泉交界的叶村。路线全长约29.4公里,其中K23+500~K28段约4.5公里利用已建成的库区公路,实际实施里程约25公里。
  工程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项目起点至鸬鹚段约7公里设计时速60公里,路基宽10米。鸬鹚至终点段设计时速40公里,路基宽8.5米(穿镇路段约2.6公里,路基宽10米)。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0米,净高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约7800万元,其余资金由景宁县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景宁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四、其他
  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山区路况,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的措施;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线形和边坡防护形式,平衡土石方填挖数量,尽可能减少占用土地,降低工程造价;进一步完善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