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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确定定点医院。确定南平市第一医院为我市救治定点医院,建瓯市立医院、邵武市立医院为我市救治后备医院,省立医院武夷山分院为我市口岸留观定点医院,各县(市、区)都要确定一所二级以上医院为发热病人的留观定点医院。各留观定点医院应准备不少于10间的医学留观室,做到留观人员一人一间。各留观医院要指定专门医务人员负责留观室的管理,对医学留观人员应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
  (二)开展病例筛查。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当初步怀疑为医学观察病例或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标本,按规定送检。疑似病例应请南平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进行会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村卫生所、门诊部、医务室等,在诊疗过程中如遇表现为上述流感样症状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立即就近转到设有感染性科、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并做好登记和报告工作。
  (三)严格转诊制度。严禁不具备传染病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留治相关患者。疑似、确诊病例应严格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转运到南平市第一医院进一步诊治。
  (四)开展医疗救治。南平市第一医院要做好随时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准备工作,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储备医疗救治所需的设备设施、药品、防护设备和药品。接收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要立即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组织专家根据患者病情制定详细的诊治方案,全力救治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五)做好个人防护。各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隔离留观、救治病人时,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医院要采取适宜的消毒技术做好医学留观室、病房、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医疗废弃物等的消毒处理,防止出现甲型H1N1流感二代感染。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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