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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南政办〔2009〕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制定的《南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一日

  南平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

  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输入、传播、蔓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等文件,以及《福建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南》,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切实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甲型H1N1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
  (二)工作原则
  防控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范、科学应对、联防联控、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态势,部署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任务,统筹协调防控措施的落实。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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