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口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海府办〔2009〕1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和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各市县应相应成立减灾委员会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减灾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袁光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林一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宁(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 力(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保恒(市地震局副局长)
徐达兴(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符传君(市水务局副局长)
冯鸿浩(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 辉(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永华(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苏庆全(市海洋和渔业局副局长)
董光海(市科协副主席)
杨昌贤(市气象局副局长)
蔡能浩(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熊华荣(市科信局副调研员)
郑大威(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光吾(市卫生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