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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和夏季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和夏季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洪卫疾控字〔2009〕26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近日,我市遭受持续高温天气和暴风雨袭击,周边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为认真做好灾后和夏季防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对做好灾后和夏季防病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预防控制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卫生工作的首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南昌市救灾防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已受灾的地方要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政令畅通、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反应及时、保障有力,确保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实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

  二、加强监测,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疫情报告工作,尤其是灾区的医疗机构要对灾后易发疾病保持高度警惕,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谎报、瞒报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坚持24小时疫情值班和报告制度,加大疫情直报网络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受灾县区要重点加强对灾害易发传染病监测,全面掌握灾区灾情和疫情状况,要做好汛期重点传染病疫情分析预测工作。要坚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情况,并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对学校、托幼机构、建设工地、农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要特别加强疫情监测。要及时派出专业人员到受灾地区进行指导,主动加强搜索,密切关注传染病的疫情动态,高度关注聚集性病例发生等异常情况,一旦发现疫情苗头,及时赴现场指导和开展防控工作,保证疫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扑灭。

  三、狠抓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夏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各县区要结合传染病的流行规律、特点和疫情预测,做好霍乱、伤寒、菌痢、甲肝、乙脑、感染性腹泻等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尤其要协调解决救灾防病经费和应急物资储备,保证疫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扑灭。 一是加强以霍乱、甲肝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加强肠道门诊建设和管理,加强霍乱水产品和外环境监测工作,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监测工作;提倡在易感人群中推广使用甲肝疫苗,做好甲肝、伤寒副伤寒、痢疾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的监测和防治。二是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做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三是加强登革热、疟疾、乙脑等虫媒传染病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疗病人,完成适龄儿童的乙脑疫苗常规接种,防止免疫空白出现。四是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监测和防治,落实人畜传染源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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