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合资源,全省联动,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文化艺术节设主会场和分会场(杭州为主会场,宁波等其他10个市设分会场),实行全省联动,资源共享,相映互补,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充分展现浙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示浙江人民蓬勃向上、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努力扩大文化艺术节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立足本地实际,厉行节俭办节。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要本着“隆重、节约、简朴”和立足本地实际的原则,不增加群众负担、不铺张浪费、不随意请明星,坚持以本地活动和本土节目为主,力争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文化艺术节中来,做到节俭办节、自己办节、办出特色。
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文化厅、杭州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各市委宣传部、省级宣传文化单位、参与艺术节的省、市相关单位和有关高校等。
四、时间、地点
(一)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时间:2009年9月26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为期16天。
(二)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地点:主会场设在杭州市,宁波等其他10个市设分会场。
五、组织机构
(一)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成立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负责文化艺术节相关工作的总体把握,进行宏观决策、组织领导、项目审定等。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坤明,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奇担任组委会主任。由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等(具体名单附后)。
(二)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主会场执委会。
在主会场设立文化艺术节执行委员会暨组委会办公室。执委会负责落实组委会的精神、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文化艺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执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由杭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相关领导担任。文化艺术节执委会下设综合协调部、大型活动部、宣传报道部、礼宾服务部、安全保障部、财务管理部等工作部门。
(三)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分会场执委会。各分会场要按照工作要求组建文化艺术节执行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制订本地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