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浙委办〔2009〕50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5月13日
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浙委〔2008〕71号)精神,丰富全省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信心,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定于今年9月底举办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宗旨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在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办成一届高水平、显特色、有影响的文化艺术盛会,为“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宗旨:文化艺术的盛会,人民群众的节日。
二、基本要求
(一)全面展示文化成果,进一步推动文化大省建设。作为全省综合性的文化艺术盛会,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要通过广泛的组织和发动,在全省范围内全方位展现近年来文化大省建设的最新成果,展示近年来全省在文化艺术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做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进一步推动文化大省建设。
(二)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力,努力实现文化惠民。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设计有效载体,通过多种途径,努力让人民群众从田间、车间、家庭走向广场、走上舞台,成为文化艺术节的主角。要通过发放文化消费券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和享受“文化大餐”,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